叶城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来源:叶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时间:2026-08-10 12:12:35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叶城县公安局在持续严打“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传统黑恶势力的同时,重点打击利用网络、“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新型涉黑涉恶犯罪,纵深推进行业领域乱象整治,从根本上铲除黑恶滋生土壤,坚决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与清朗网络空间。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线索范围

(一)六霸线索: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违法犯罪的“村霸”、“乡霸”;滥开滥采、暴力围标等违法犯罪的“沙霸”、“矿霸”;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市霸”;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街霸”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村(社区)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村霸、宗族恶势力。

(二)涉黄赌毒:依法严厉打击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的相关线索。

(三)侵害未成年人:诱骗、迫害未成年人实施乞讨、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相关线索。

(四)裸聊诈骗: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等相威胁索取财物。

(五)非法放贷: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

(六)非法催债: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曝光隐私、跟踪贴靠、辱骂恐吓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七)舆情敲诈: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保、医疗、教育、工程等领域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等途径,通过曝光、转发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八)恶意索赔: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受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九)强迫消费: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旅游购物等常见的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十)劳务碰瓷:以务工求职为幌子,通过刻意制造用工矛盾,使用软暴力或滋扰胁迫手段,向企业、工地等强行索要高额退场费、误工费、工伤赔偿等非法侵占公私财物。

(十一)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勒索。

二、举报须知

(一)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报复举报人的,将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二)对于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公安机关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对恶意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窝藏、包庇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毁灭证据的,依法从严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一)叶城县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998-110、0998-7292110、0998-7293110。

(二)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叶城县解放北路08院叶城县公安局扫黑办。

(三)线下举报:叶城县公安局解放北路08院(叶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特此通告。

叶城县公安局

2026年8月8日


来源:叶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责编:贾珮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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